各建筑施工、工程监理企业: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,强化“诚信激励、失信惩戒”机制,建立公平竞争、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,现就开展2023年度建筑施工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对象
1.注册在我市的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、工程监理企业。
2.2023年在我市行政区域有在建(在监)项目的外地进市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、工程监理企业。
二、申请材料
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、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:
1.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企业提交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(附件1)及相应证明材料。所有证明材料须按表格中顺序整理完整,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。自查情况表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。
2.监理企业提交昆山市监理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(附件2)及相应证明材料。所有证明材料须按表格中顺序整理完整,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。自查情况表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。
3.外地进市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、监理企业另需提供“驻昆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”。
三、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和《信用手册》换(发)证时间
1.信用等级综合考评材料的提交时间自2024年2月18日开始,至2023年3月8日截止,截止日期后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考评材料。
2.《信用手册》换(发)证工作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,原核发的《信用手册》自2024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。
四、其他
1.未提交考评资料,但2023年度在我市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,按照总分0分记取并扣除相应不良行为分后作为考评最终得分。
2.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企业综合考评,根据综合得分排序,分为A、B、C、D等级,原则上A类为10%左右,B类60%左右,C类29%左右,D类1%左右,A、B、C类的占比,如得分相同的向上一等级计取,D类向下一等级计取。
3.恶意拖欠、克扣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不积极不配合,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,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考评为“D”类(以市住建局2023年春节后通报为准)。
4.企业自身原因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综合考评材料的,一律不再发放《信用手册》。
5. 2024年1月1日后取得资质在我市新设立注册的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)企业,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,可申请补办2023年度《信用手册》,信用等级一律为“C”类。
建筑施工(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企业)、监理企业考评材料提交至市住建局112办公室,联系电话0512-57363112。
时间: 2024-02-08 14:25 来源: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附件1: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
附件2:昆山市监理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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